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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仲裁费挡住员工讨薪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文实习生张妮)德福居火锅店员工辛苦工作两个月,换来的却是店面停业、老板“失踪”、工资被拖欠。12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当员工们准备诉诸劳动部门捍卫自己的权利时,300元的仲裁费用却让他们打算就此放弃。

  “要交300元,我们现在哪有这么多钱啊?”周一一大早,德福居火锅店的员工代表毛师傅和张大妈就赶到莲湖区劳动局,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工资拖欠一事。张大妈告诉记者,
莲湖区劳动局仲裁办的工作人员称,案件处理费用要预交300元,这可难住了大伙儿。

  昨日上午,记者随张大妈再次来到莲湖区劳动局。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找不着老板,这起案件只能通过仲裁办授理。“通过仲裁,还得先交钱。”莲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这位工作人员的话让张大妈心凉了半截,“老板欠了我两个月工钱800元还没拿到手呢!我也只是一个低保户,现在哪有这么多钱?”。

  西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透露:“各区劳动仲裁的收费从300元到500元不等,全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按规定确实必须预交仲裁处理费。”

  尽管预先交的仲裁费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但300元还是让德福居火锅店员工们退却了。“算了,就当白干了,钱讨不回来就不讨了。我们本来就没钱,来讨钱还要交钱,就不能少交点吗?”毛师傅说。

  记者在网上看到,因为预交几百元的仲裁费而难住讨薪者的事件在全国各地不胜枚举,而今人欣喜的是,山东、河南等地的劳动部门已推行劳动仲裁便民措施,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相关费用,让讨薪者不再身心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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