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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购物竹签刺伤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人人乐购物竹签刺伤脚(图)

  孙女士脚被扎伤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本报讯(记者王彬王健)8月13日晚上,消费者孙女士原本高高兴兴地去超市购物,却在超市出口被一根随手丢弃且未及时清理的竹签将脚扎伤。但是事情过去4天了,店方不
闻不问的态度更是让这位消费者伤透了心!

  13日晚8时许,消费者孙女士在人人乐解放路店购物,当结账后即将走出超市时,突然感到右脚一阵剧烈的疼痛,她低头一看,竟发现一根约有20厘米长的竹签,从右脚大拇指旁直接刺入脚内,约有三四厘米,剧烈疼痛让她无法站立,于是她勉强倚在旁边的一个冰柜上。此时,她才看到,原来超市内有一处卖炸香肠的摊位,由于未及时清理,摊位周围散落了不少吃剩下的竹签。大约10分钟后,一位自称是超市客服部工作人员的人闻讯赶来,了解孙女士受伤的经过和伤势后,就叫来一辆三轮车,与孙女士的同事一起将她送到了第四医院就诊。可当医生诊断后,要求进行手术取出竹签时,这位工作人员却不愿交纳手术费用,随后,超市一位姓叶的经理来医院处理此事。这位叶经理最终以“要向上级部门汇报后才能处理”为由,并要求伤者家属先垫付医疗费用。

  8月15日下午,记者在第四医院见到了刚刚换过药的孙女士。由于受伤较重,孙女士暂时失去行动能力。据主治医生张大夫介绍,由于竹签是从右足背第二趾趾关节处直接刺入脚内的,抽出的话会使竹签表面的细菌残留在脚内,很容易造成感染。所以,必须进行手术取出竹签。手术后缝合了4针,至少还需要10天左右才能拆线,孙女士每天还要输液消炎。事情过去4天了,对于超市方面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孙女士及其家属多次找超市的有关人员协商,要求解决此事,对方却总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当日下午,记者与孙女士的亲属一起来到人人乐西安分公司,向总经办一位姓谢的主任反映此事。了解事情经过后,谢主任告诉记者,他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此事的报告。但是他表示,不管是谁在人人乐受到人身伤害,只要确定是超市的责任,他们一定负责到底。现在最要紧的是保证伤者的治疗,暂时先由患者家属垫付医疗费用,在治疗结束之后,超市方面会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赔付当事人医疗及误工费用。

  记者王健实习生张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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