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没急救不能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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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56 汉网 | |||||||||
汉网消息 (见习记者邓慧 实习生王文娟)120未提供急救服务,却收取70元院前急救费,患者向爹爹十分不满(昨日晨报A07版报道)。昨日市物价局指出:“院前急救费”非捆绑费用,只能据实收取。 对收取“院前急救费”一事,120急救中心的解释是:根据新的武价费字[2006]23号文件精神,院前急救费不论是否使用,都要收取。
但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拿出23号文件表示,按规定,院前急救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和救护车费,必须有医生护士随同出车。该负责人解释,文件很清楚地说明“院前急救费属单项收费,非捆绑性质,即提供了急救服务,才能收取费用”。 据了解,关于120收费一事,今年3月有所调整,可收取“院前急救费”,取消了“停车费、空调费”等收费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