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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区区1000元 杀人潜逃15年后落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0:00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卢子能 黄树金)近日,被漳浦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的郑某跃沮丧不已。他因区区1000元,与同伙害死一条人命后,潜逃15年落入法网,将受到法律严惩。

  1991年6月3日凌晨2时,郑某跃与林某庆、蔡某辉、蔡某宗、陈某龙等人(均已判刑)在闽龙渔1122号单拖渔船捕鱼作业,当行至漳浦礼屿列岛附近的白鸭渔区捕捞时,将漳浦县六鳌镇东林村林某荣、刘某文等人的一架定置渔网拖走。林某荣、林某新、刘某文等人发
现后驾船赶来并登上闽龙1122号船,要求林某庆等人赔偿1000元。双方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休,凌晨6时许,蔡某辉、林某庆萌生了将林某荣等人推下海,然后自己驾船逃跑的念头。于是,郑某跃与林某庆、蔡某辉、许某亮等人将林某荣推下闽农5405号渔船,将林某新、刘某文推下海后驾船逃跑。林某新被营救上船,刘某文死亡。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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