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爱宝”无效该不该退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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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实习生蔡恺)吃不出广告所称的效果该不该退款?近日一市民因服食“爱宝”不见效果前往投诉,工商人员认为产品没有问题,且产品已被用完,经营者不用退款。 今年4月,市民王先生在广告中看到一种自称为美国某科研机构研制、在多个发达国家试验成功、有超强作用的男性用品“爱宝”。好奇之心使他在市区一药店购买了这种产品
东方工商所接受指令受理该案之后,经过调查,发现“爱宝”的外包装上厂名厂址等必备的要素及相关说明都有,并不是“三无”产品;“爱宝”在产品说明上也没有说是药物,而只是一种普通的保健品。工商部门因此认定,从外观上看,“爱宝”并没有违规违法。工商有关人员说,一个商品从外观上既不能看出其有违规违法之处,又没有权威部门认定其质量有问题,因而很难判定消费者服用之后没有效果就是因商品没有具备相关的功能;产品是否对某种疾病有治疗作用、对某个人是否适用,应由有资质的医生根据专业标准判断;使用者在使用过程还要依照医嘱。在这个具体的案例中,产品已被王先生服用完,要退款的理由不充分。王先生听了工商人员的分析之后撤回了投诉。 针对近段时间来消费者只听广告宣传不细看产品说明以致购物被误导的情况有所增加的趋势,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身体有某些缺陷,必须到医院问医生,并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用药,而不是胡听广告乱抓药吃,以免使自己的身体受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