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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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4:1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日前,万春街失火案中涉 嫌失火罪的屠建培被公诉至上海静安法院。3名在大火中死亡的被害 人家属,也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经济赔偿要求,赔偿金额总计达61 万余元。 据公诉机关查明,2006年4月3日凌晨2时许,出租房屋的屠建培 喝过白酒、黄酒和啤酒后,回到地处万春街74弄36支弄44号家中后, 因疏忽大意未将烟头熄灭,随手丢弃在沙发上入睡,从而留下了火种, 引发了火灾。大火直至凌晨3时45分许才被扑灭。此次大火致使借住 在该房屋内的徐某、李某和郑某死亡。 此外,这场大火还造成重伤1人、轻伤1人。着火的44号三层房屋 及室内物品全部烧毁,左邻右舍5个门牌号的房屋结构和室内物品均 有不同程度烧损,财产损失达人民币25.2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该起火灾系屠建培留下火种而引 起,屠建培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案发后,屠建培主动至公安机关如实 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符合法律上的自首情节。 8月15日,在这起火灾中死亡的3名被害人家属分别向法院提出了 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针对这起影响极大火烧案件,上海静安区人民法 院组成了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参加的合议庭,参与审理这起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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