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桑美"登陆之际走私成品油 难逃海关法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4:2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8月17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邹凌云)记者从杭州海关获悉,8月15日,该关下属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查实一起借台风“桑美”登陆之际走私成品油案:乐清运输船“雁峰61”利用从广西运输煤炭的机会,为非法牟利走私“重油”60吨,涉案金额30多万元。

  8月9日下午4时许,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在温州登陆前夕,温州海关缉私分
局获悉一走私船将借台风“桑美”登陆之际走私成品油。该局迅速出动缉私警察,在瓯江口水域发现并拦截住涉嫌走私成品油的“雁峰61”货轮,当场查获该运输船上装有的走私“重油”。经查,“雁峰61”货轮从广西白龙港码头装载完煤炭后,于8月5日绕道到了深圳南丫锚地附近的香港水域,以3800元/吨的价值买进重油60吨左右,想偷偷走私到温州牟利。

  据温州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油是成品油中的一种,主要用于低速发动机,目前大陆市场重油价格5500元/吨左右,进口综合关税为进口价的24.02%。近年来浙南沿海不少渔船、运输船,利用外出打渔或运输之机,从中国大陆关税区外以蚂蚁搬家方式少量走私成品油,逃避海关缉查,偷逃关税,非法牟利。

  据悉,目前,涉嫌走私成品油的主要嫌疑人李某被羁押,此案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杭州海关缉私局负责人表示,该关将继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的成品油走私行为。#8/17陈瑜艳

  新闻链接: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如走私成品油,偷逃税款5万元以上,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偷逃税款5万元以下,则没收走私物品以及产生的非法所得,同时要处偷逃税款3倍以下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