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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完债还得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15: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故意拖延时间,浪费公诉资源

  本报讯 (汪权 杨志艺 海执)欠债还钱,未必能一了百了。前不久,海沧法院首次以浪费公诉资源为由,对一补交完欠款的被执行人黄某采取司法拘留。近日,黄某具结悔过,被提前释放。

  黄某及其母亲林某因未能及时付清拖欠某水泥公司的货款21670元,于2006年3月25日被申请执行。然而,黄某只在6月8日交纳了5000元,便以无履行能力拖延还款,不理会法官多次劝说、催促。事实上,黄某家拥有一辆高级尼桑小汽车和一家水泥制品厂。

  2006年8月11日,黄某被司法拘留,家人才匆匆取款到法院请求放人。执行法官认为,黄某有还款的能力,却故意拖延时间,致使案件拖延了5个月,造成公诉资源的极大浪费,必须惩戒。(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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