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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30元最高报销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24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鹿城区的新温州人,将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医保”。今天,鹿城区正式出台《鹿城区新温州人合作医疗试行办法》,在我市率先为新温州人提供医疗保障。

  新温州人合作医疗采取大病统筹与门诊报销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规定,该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凡在鹿城辖区内务工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温州市区户籍人员均可参加。2006年度,该区新温州
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新温州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用人单位按参合人数每人缴费40元。筹资70元中55元作为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资金,15元作为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资金。参合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年门诊总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的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15%%的报销待遇。参合人员在一个实施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的,均可申请报销,每人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即封顶线)为3万元。

  鹿城区已率先在双屿、仰义两地的6家企业及鹿城市政园林系统的清洁工中进行试点。截至目前,参合人数已达数千人。鹿城区人民医院、市红旗医院、鹿城区精神病医院、区属各乡镇卫生院、莲池街道松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医附一院、温医附二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市精神病医院、解放军118医院等被列为首批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定点单位。通讯员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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