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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治理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4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实习生谢礼奇)自8月16日起至10月15日“反盗版百日行动”进入集中治理阶段。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重点对辖区所有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实施执法检查行动,清理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地摊、游商,追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生产源头,打击非法制作、复制、仓储窝点,查处违规出版单位和复制企业,以杜绝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在市场上出现。

  据了解,在本次集中治理阶段,市文化部门将依法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100张以上或者两次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经营盗版制品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全国扫黄办等八个部门的统一部署,自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据悉,截至8月15日,市区已有28家音像经营单位主动将门店经营的盗版音像制品共计6021张上缴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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