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不办“街坊”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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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40 千华网 | |||||||||
千山晚报消息以后办低保,成不成的决定权将掌握在居民手中。在铁西区刚刚全面铺开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中,居民办低保更加透明,老百姓心中从此有了“公平秤”。 16日,针对铁西区八家子街道国槐社区居民李先生和曲女士申请低保,该社区组织了一次社区内的评议。经过评议,评议员们认为他们都没到退休的年龄,并且还具有劳动能力,不应为其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今,在铁西区,要想申请到低保,都得像李先生
此外,该区居民如果想办低保不仅仅要通过社区居民评议,还必须经过区、街的民主评议,三级评议定夺低保能不能办。街道办事处的低保民主评议委员会,也是由居民代表组成,成员均为来自辖区内不同社区的5—7名热心于社区建设与居民生活的社区居民;区里的评议员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居民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区民政部门低保待遇审批。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的目的,就是让社区居民参与到低保的审批中来,增加其透明度。以往,居民办低保,向社区提出低保申请后,一般都是社区书记、主任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街道办事处,然后由办事处民政助理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就可上报区民政局。这种申办低保的全过程只由少数人操作,操作透明度不够高。如今,居民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时,首先要向社区递交一份书面申请,社区根据申请在一周内组织一次社区居民评议,对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评议。如果,申请低保的当事人顺利通过评议,社区会将他们的姓名与自然情况在社区广告栏张榜公示3天。在社区内其他居民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上报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再经过街道评议员的评议、公示后上报区民政部门等待评议与审批,居民最迟将在45天之内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全过程均在透明状态下操作,接受居民监督。 记者王鑫 实习生车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