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防暑降温费完全落实成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45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伊婷报道连日高温,战斗在各条高温战线上的工人、外勤人员分外辛苦,但有些企业不肯发放防暑降温费,引起不少投诉。

  陆先生是负责小区设备维修的外勤人员,每天要工作八个半小时。公共部位有问题,小区管道线路有麻烦,业主家中水电气求助,他都要立即赶赴现场。

  但他反映,今年夏天以来,公司没发过一分钱防暑降温费,每月仅有千余元钱工资。天这么热在室外工作很辛苦,他所在的物业公司总部在上海,公司工会不在无锡,他找不到投诉的地方。无独有偶,安镇一家摩托车厂的唐先生也反映,所在厂是私人企业,20多名打工者每天都上班,已两个月没休息天了,没发过防暑降温费。前几天四五个工人一起病倒了……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据了解,早在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等在夏季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行业应采取防暑措施。

  但具体如何采取措施,则比较模糊。实践中,一般在工业、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等行业多采取发放防暑降温物品、补贴或两者结合,而事业性单位一般是按月给予职工夏季补助费。

  企业应该据此发放防暑降温费。为了提高发放标准,2005年无锡市根据省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但国家在防暑降温问题上却无强制性规定。

  有关人士认为,46年来,国家对防暑降温问题没有新的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关办法一直是“暂行”,造成长期以来防暑降温费是否发放,由单位自主决定而无须通过劳动部门审批,也无法强制企业执行。一些企业更借口工作环境不错省掉了这笔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