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焦油废水污染三口水井 山西省政府要求追究污染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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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0:53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早)山西宏特煤化有限公司运送焦油废水的驾驶员史建忠,不按要求将焦油废水运到污水处理厂,而是图省事将焦油废水随意倾倒在太原市晋源区风峪沟,使三口水井因受污染丧失使用功能。山西省政府近日要求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月27日,太原市环保局接晋源区环保分局报告,三口基本竣工尚未投入使用的水井内有焦油气味。接到报告后,晋源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发现在
山西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志朝告诉记者,环境执法人员在询问驾驶员史建忠时,史建忠极不配合调查工作,影响查证,省环保局已建议公安部门控制事故责任人,配合调查工作。 事件发生后,晋源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晋源区政府成立了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以及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山西省环保局建议省政府要求太原、吕梁两市对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污染隐患。山西省环保局还将制定危险物品监管办法,同时建议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一次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专项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