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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产业对接 我省敲定十大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1:20 海峡网-厦门日报

  同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台商来闽投资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已制定“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确定十大产业作为对接重点,并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鼓励闽台产业对接。按照规划,今后凡属产业对接的重大项目,特别是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台资项目,均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各级领导要跟踪协调,提供全
方位的优质服务。

  厦门在多个领域成对接重点

  据省发改委副主任郑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省已确定十大产业作为闽台产业对接的重点领域,分别是:信息技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食品、冶金、建材、新兴产业、物流业、金融业。

  记者注意到,在省政府的规划中,厦门在多个领域被作为闽台产业对接的重点。在信息产业方面,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园、厦门软件园等将成为闽台产业对接的基地;在机械产业方面,厦门汽车、工程机械等生产基地要加强与台湾同行的对接,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在石化产业方面,厦门海沧石化基地将成为建设重点。此外,在新兴产业对接方面和在物流业方面,厦门也要发挥重点对接的作用。

  厦门特区内台企可享税收优惠

  为促进闽台产业对接,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推出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台商来闽投资。除本报已经报道的部分优惠政策外,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有: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的生产性台资企业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者台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时间长的项目,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台商投资企业进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以及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其采购的国产设备可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设在厦门经济特区的台商投资企业,设在福州马尾、福清融侨、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台商投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我省沿海经济开放地区的生产性台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台资金融机构和台资新办软件企业,也有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据介绍,除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外,省政府还推出多项措施鼓励台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如在项目用地方面,以及金融方面,都给予适当的优惠。(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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