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怯阵伤人者逃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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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2:23 乌鲁木齐晚报 | |||||||||
8月15日,在红旗路赛博数码广场经营电脑耗材的巨国强与3名顾客发生口角被打伤,广场一保安虽及时发现,却因害怕势单力薄未及时上前制止,最终令伤人者逃逸。 8月16日,记者见到巨国强,他的左眼青紫,鼻梁有些肿。他的未婚妻张静回忆,事发时看见附近有4名保安来了,可伤人者跑了,保安追到广场门口又都回来了。
该广场保安队长说,事发时,一楼只有一名保安,他害怕势单力薄,就找其他保安帮忙,等赶到时伤人者已逃跑。他们追到人民路时,因人流量太大,无法识别伤人者,被迫返回。巨国强已向西门派出所报案。 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鑫平表示,保安因害怕而未能及时制止顾客对商户的侵犯并最终造成伤人者逃逸,应属于失职,商户可以要求管理方承担责任。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刘青霞 金少兵 黄利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