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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2:57 法制晚报

  在自己的网页上发表匿名文章 其中使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词语来形容对方

  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开审

  被告称 已认识到自己言辞过激 并已在网上进行道歉 但原告并不接受

  本报讯(记者 王巍)40岁的老博客沈阳和21岁的小博客张明,将虚拟世界中的言辞交锋搬到了现实世界中的法庭上。今天上午,首例因侵犯名誉权提起诉讼的博客告博客案件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上午9点,十几家媒体就已经来到法庭。两周前,该案的审理由于张明的缺席和其他原因而取消,在今天开庭前,被告张明已经坐在被告席上。

  沈阳并没有亲自出庭,他的代理人表示,从去年开始,沈阳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作者为秦尘的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 文章,经进一步确认,秦尘即是张明。

  沈阳因此起诉博客网和张明,要求双方立刻删除相关文章、恢复自己名誉,并要求张明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的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张明在答辩时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在遭受沈阳攻击后的反击,沈阳在网上还对大量的网友进行攻击,自己的做法是一种“替天行道”。

  “我当时是由于一时气愤,但在认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妥后,已经分别3次在网上为我的过激言辞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关的责任……”张明强调,自己还曾经写了一封名为《沈阳我向你道歉——from秦尘》的邮件。

  博客网答辩时表示,网站管理人员已经对相关文章进行了删除,尽到了责任,因此要求法院驳回沈阳的起诉。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辩论还在继续。

  双方观点交锋

  张明在博客专栏中发表文章,使用“兽医”“痴呆症者”“贱骨头”等词语侮辱诽谤自己。

  沈阳所诉的一些所谓的侮辱性词汇有一部分来自于沈阳自己的文章。

  在双方此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前提下,张明的这种行为是为了达到成为互联网知名人士的目的。

  俩人通过QQ聊天认识,但此后沈阳将聊天记录散布在网上,用“网霸”等名称攻击自己,自己反攻完全是事出有因。

  张明的做法使自己的名誉受到极大伤害,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因此起诉要求张明赔礼道歉。

  自己曾经3次在网上公开道歉并表示希望停止争端,但沈阳无视自己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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