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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无人修引出大案 1260万元维修基金不知去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8日14:5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自家房顶漏水无人修,让六合区政协委员马明意外地了解到,自己当初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居然“不知去向”。在一场诉讼之后,马明萌生了一个想法,仔细查查物业维修基金的“家底”。一个重要的政协提案由此产生,而一个巨大黑洞也由此揭开一角。

  个案

  屋漏催生政协提案

  2005年夏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六合区政协委员马明(化名)烦透了心。楼房的顶层出现了裂缝,由于楼顶是一个斜面,渗进来的雨水顺着斜面流进了自己的家里。第二天他就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管公司动用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尽快把楼顶修好。

  可是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说:“修不起来,我们账户上没有钱。”在拿房钥匙时,每位业主都到物管公司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会没有钱呢?物管公司工作人员说:“当时,这笔钱已经交到开发公司了,但开发公司没有把钱存入维修基金账户,开发公司后来破产了,钱也没有了。”

  寻求帮助

  由于面临司法考试,马明暂时把修房子的事放在了脑后。9月司法考试刚结束,马明便找到区房产局。但房产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马明所住的小区是一个拆迁安置小区,在建造之时,六合区房产局还没有成立,由区建设局负责监管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维修基金也是由建设局管理。

  但马明认为不管当初是谁管理,现在既然是房产局管理就认房产局说话。十几天后,区房产局没有给马明回复。马明决定通过诉讼解决,他以物业维修基金被挪用、房产局监管不力为由,将区房产局和区建设局一起告上法院。

  一份提案

  两政府部门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都觉得很无辜。经过法院的协调,房产局找到了拆迁安置办公室,由拆迁办出资把楼房的顶层修好了。事情解决了,马明却意识到,物业维修基金被挪用的情况可能不是个别现象。他向六合区政协委员会递交了一份提案,提议对六合区内的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等情况,做一次详细的调查。

  数据

  1260万维修基金流失

  提案递交后,六合区房产局、物价局和区法院等多家部门联合对本区27个住宅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调查。结果发现,上述小区应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中,竟有足足1260万余元的物业维修基金“不知去向”!

  据介绍,本次清理调查共涉及到10家开发公司、27个住宅小区127幢住宅楼,建筑总面积38.8万余平方米,3691户市民居住其中。这些小区全是1995年南京市正式征收物业维修基金之后建成的。据了解,2000年前,六合区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是“业主按照每平方米10元缴纳,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30元缴纳”。2000年后,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调整为按购房总价款的2%收取。照此标准计算,27个小区的专用账户内的应缴数应为1322万余元。但事实上,截至今年1月,由六合区房产局掌管的物业维修基金专项账户内,只有不足60万元!

  分析

  三大原因导致基金流失

  物业维修基金哪去了?调查发现基金流失主要由以下3种原因造成:

  原因一:收取混乱

  调查小组在对某小区清查中发现,该小区二期有4幢住宅楼,但要想查清业主每平方米10元的维修基金是否收取,几乎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方面,开发公司的财务明细账目混乱,无法核查这笔钱的下落;另一方面,2002年4月之前,居民手中的六合区物业维修基金收款凭证五花八门,有事业单位收款单据、财政部门提供的票据,甚至有商店买东西的收款收据。凭着这些票据,根本就无法查证居民是否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此外,物价部门在确定部分住宅建造成本时,没有把物业维修基金核入成本,也是造成混乱局面的原因之一。

  原因二:开发商截留

  这是调查小组发现入账基金减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部分开发商已经向购房者收取了物业维修基金,却没有把这笔钱存入账户,而是擅自留在了公司账面上。这笔基金或被用作公司的流动资金,或由开发公司自己为小区维修服务。调查中发现,有一个小区足足150多万元的物业维修基金,已经被开发公司收取留在自己的账面上。

  有一家公司老总这样解释没有把维修基金交到专项账户的原因,他说:“我盖了这么多年的房子,以前就没有收过什么物业维修基金,房子有问题了还不是我们自己处理。现在要收维修基金也应该是属于我们自己处理,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由于部分开发公司已经倒闭或解散,导致这部分基金回收的可能性都变得渺茫。

  原因三:开发商擅自减免

  除了上面两种收了物业基金却没有进入专项账户,造成基金流失的情况,调查小组还发现另一种更为严重的情况,就是当初的购房者或开发商根本没有缴纳这笔钱。由于竞争激烈,为了尽快把房屋卖出,回笼资金,部分开发商把物业维修基金作为让价,擅自向购房者减免,或者以不收物业维修基金为噱头,吸引购房者。也有普通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不愿意缴纳。很多群众都表示,“我的房子我自己修,不需要你们管。”也有的市民认为:“我又不是住在顶层或者一楼,住宅楼也没有电梯,根本就不会有需要维修的地方,交这笔钱是白白浪费。”

  对策:修房去找开发商

  在对物业维修基金清理后,有关部门认为这么多年来六合区维修基金收集、使用比较混乱,想一步到位难度比较大,对各种不同情况应采取不同方法。例如在1998年以前就已经销售的小区,把维修基金重新归集可能性不大,但由于小区已经实际发生了维修费用,这种小区可以由行政部门监督,开发公司自行管理,签订维修管理责任书;新建成的小区,可以采取以政府名义将维修基金强行收集并存入专户的做法,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严格把关。

  附件

  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根据《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物业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一种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更新、改造的维修保障资金。

  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管理实行专户储存、政府监管、规范使用的原则。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各有不同: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按购房款的3%缴交;拆迁实行产权调换私房的,多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2%缴交,高层房屋产权人按拆迁规定的商品房价计算房价的3%缴交;出租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按每年收取租金的20%缴交。

  解答

  追究截留公司法律责任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了位于华侨路上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采访了物管办资金管理科徐成科长。

  专款专用

  徐科长介绍说,从1997年1月1日起,南京市区开始对商品房征收物业维修基金。目前,除了江宁、浦口和六合3个区实行基金自管外,南京市民在办理产权证前,都要到房产交易中心的专项窗口缴纳这笔钱,直接存入市房产局物业维修基金的专项账户内,至今为止,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已经收到19亿。

  物业维修基金只有在公共设备、设施发生毁坏(并且已经超过保修期),才能在得到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动用这笔钱。

  可以查询

  徐科长告诉记者,每年审计局都会对专项账户进行审计。而财政局和房产局每年也会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业务审查。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对小区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以便向业主说明。

  而普通业主也可以在当时缴纳基金的窗口查询到,自己缴纳的基金被动用了多少,与业主委员会的公示相结合,可以对自己基金的使用,有详细的了解。

  如何追缴

  在采访中徐科长坦言,物业维修基金的征收情况还存在不少问题。开发公司截留基金、居民不愿缴纳基金的情况也确实存在。绝大多数居民不愿缴纳的原因,就是认为自己的房子不需要修,交这笔钱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

  徐科长表示即将对无法征收的物业维修基金进行追缴。截留基金已经触犯了法律,对于这类开发公司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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