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死劝架人主犯判无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1:36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见有人劝架,竟将其捅了20余刀,致对方不治身亡。市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秦桂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未提起上诉,昨日判决生效。 去年3月20日晚10时许,丰都县三合镇。秦桂宗见自己认识的3女孩被两男子纠缠,便上前质问,与其中一男子发生口角。秦掏出猎刀要捅对方,被女孩劝阻,秦被自己的刀划伤手指。
秦欲实施报复,邀约数人找到女孩,让她们把两男子交出来。路过的陈华上前劝说,与秦等人发生纠纷。秦等人持刀对陈又捅又砍,陈的臀部、腿部中刀19处,腹部和手臂也有刀伤。之后,秦等人逃离,陈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定秦桂宗为主犯,遂作出上述判决,其余参与施暴者分获3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陈亮通讯员梁平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