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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赌气官司”被驳回 能解决最好不要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1:37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青岛某大学法学院学生小胡将中介单位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中介费80元各项损失共计400余元因为诉讼主体不对被驳回。昨天,市南区法院法官表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小标的案子最好不要通过诉讼程序。大学生索赔中介费去年4月份,小胡与香港中路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规定,中介公司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在7日之内不能提供合适的家教工作,退还中介费。5月初,中介公司给小胡提供了一条家教的信息,中介公司表示,如果介绍不成功,他们可以再为小胡重新介绍一份工作。小胡按照中介提供
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客户家,对方表示孩子在学校参加了一系列活动,需要占用大量课余时间,不再需要家教。中介方答应再为他另外提供家教信息。此后小胡等了很长时间,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并与小胡在电话中争吵。小胡一气之下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退还中介费、车费和精神损失等共计400余元。小胡的诉讼请求被准许立案,随后他又因诉讼主体不正确被驳回了起诉。有纠纷最好先协调昨天,小胡所在院校的辅导员徐老师告诉记者,作为老师,不赞成学生直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学生遇到麻烦,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向老师求助,由老师出面解决,实在无法处理的时候再在有老师指导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不迟。其他途径更有利“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更简单的途径解决,最好不要选择诉讼的方式。”昨天,市南区法院姜法官告诉记者,每年法院各庭室需要处理的案件超过7000件,其中不乏诉讼标的很小的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法院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等支出资源,当事人也要完成许多必须的程序,而如果在诉讼主体不对等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时,当事人则必须重新诉讼。如果可以通过工商等其他机构调解纠纷,最好不要选择诉讼。(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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