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迁怒“情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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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50 新京报 | |||||||||
男子扎伤别人左眼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龙婧通讯员刘凤伟)前晚6时30分,西城区南礼士路华远大厦西北角,男子何某向一名女子求爱被拒,遂拿出铅笔将女子男友左眼扎成轻微伤。何某被治安拘留7天。
据阜外派出所民警介绍,当晚,他们巡逻至南礼士路华远大厦西北角时,发现有两名男子正在打架,其中一名男子的左眼已经出血。 经了解,被扎伤的男子和拉架的女子是一对恋人,伤人者何某与女子曾是中学同学。从高中开始,何就一直追求该女子,五六年过去了,女子有了男友。何某说,正是“情敌”的出现,才让他功亏一篑。于是不死心的何某决定约女子出来谈谈。但两人见面后,他却发现女子把男朋友也带了出来。他怒从心中起,掏出随身携带的铅笔捅了过去,捅到了受害者的左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