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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抢劫被抓声称“拍电视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3:54 新京报

  两少年被法院判处缓刑;幕后主犯获刑10年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常鸣)两名少年持刀抢劫被群众当场抓住,声称是在拍电视剧,导演在马路对面拍摄。结果谎言被戳穿,两人也被警方带走。昨日,两少年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缓刑,此案的主犯、北京铁路局某机务段机车乘务员杨智丞因指使两少年抢劫,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少年抢劫被群众抓住

  案发时,18岁的张丽(化名)和17岁的刘磊(化名)还只是在校学生。据二人向警方供述,去年11月,杨智丞与他们商量准备抢钱,几个人商定后准备好作案工具。

  去年11月13日下午3时许,三人在宣武区珠市口工商银行寻找抢劫目标时,杨智丞发现一名四十多岁的妇女取了一万多元钱,随即用电话告知等候在银行外面的张丽和刘磊,让二人去抢劫。张、刘二人于是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追上取钱的妇女,持刀抢劫,最后被过路群众抓住。

  群众在证言中称,刚被抓时,两少年说是在拍电视剧,马路对面有导演在拍摄。

  但大家一看,马路对面根本没有摄像机,而且拍电视剧也没必要这么狠。随后,宣武公安分局大栅栏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两人押回。

  去年11月25日,警方在通州将杨智丞抓获。

  两少年被判缓刑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智丞等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杨智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张丽、刘磊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抢劫犯罪系未遂,且刘磊犯罪时未成年,张丽的家属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杨智丞的情节,因此法院对张丽、刘磊减轻处罚,分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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