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立个牌匾就哄城里人 武汉规范乡村休闲游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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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5:4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见习记者 彭鹏 通讯员 李珺 报道:不少曾经去过乡村游景点游玩的市民,都有这样的感受:农家菜好吃,可农家饭庄的卫生条件却不敢恭维。昨日,武汉市出台了“乡村休闲游”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乡村休闲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管理办法持证经营。今后,若再想搭几间茅草屋、炒几个农家菜,随便挂起个农庄的牌子即从事乡村休闲游经营,就不那么容易了。
该管理办法中规定,从事休闲游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工商注册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而从事饮食服务以及其它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此外,经营者在出售商品和服务收费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采取任何损害游客利益的经营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