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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摔死婴儿引发“楼梯”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8: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15日晚,扬州发生一起“离奇”惨剧,在一家火锅店,一老汉怀抱出生才100来天的小外孙下楼时,在楼梯上跌倒,小孩被摔死,大人腿被摔断。死者家属认为——楼梯过陡过窄且滑腻不洁是酿成悲剧的主要原因,而饭店则表示,婴儿死亡是因为监护人不小心造成的,和“楼梯”无关。记者在对该事件的采访中发现,饭店等公共场所内自建楼梯的安全认定较为模糊,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应引起重视。

  18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扬州文昌西路的出事饭店山路久火锅店,只见平时热闹的店堂内空荡荡的,几个饭店员工显得无精打采。饭店汪经理介绍,15日晚出事后,饭店大门被“堵”,16日和17日两天,饭店未能营业,18日因为不知道来不来“堵门”,饭店不敢买菜备货,还是不能营业。回忆起出事时的情景,汪经理说,当时小孩的外公从2楼楼梯下来,一手拿奶瓶,一手抱小孩,大人一脚踩空,在楼梯上摔倒,小孩头撞在墙上,大人压在小孩身上。当时一名服务员正好在他们后面,看得很清楚。汪经理表示,饭店开业也不是一天两天,楼梯天天有人走,从未出过事,比起不少饭店来,他们的楼梯并不算“陡”和“窄”;而且,他们送菜有专门的电梯,就是为了避免油污泼洒到地上或楼梯上,防止顾客滑倒。汪经理告诉记者,对于孩子的意外死亡,他们也感到悲痛,但他们不应对此“负责任”。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他们无法接受,出于人道考虑,饭店可以出几万元。这几天因为被迫“关门打烊”,已经损失了一万多元。

  沉浸在丧子悲痛中的魏先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楼梯”问题是造成惨剧的主要原因,楼梯又窄又陡,部分没有扶手,服务员也未作及时提醒。而且,当时一个收盘子的服务员走在前面,油污滴下来,使楼梯变滑,孩子的外公收不住脚,发生悲剧,结果孩子9点多送医院,12点多不幸死亡,而岳父腿也跌断,仍躺在医院。魏先生气愤地表示,饭店应该负主要责任,可老板一直不肯露面。自己的妻子十月怀胎,生个孩子太不容易了,孩子到医院救治,饭店未去看望,太不人道了。据悉,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并参与调解,死者家属表示不再“堵门”,饭店可以营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婴儿死亡虽然只是个意外事件,但不少市民认为,扬州众多饭店、歌厅、浴室内的楼梯都存在安全隐患,有的房屋当初并未作商业考虑,狭窄的空间内楼梯不可能做得让人走得很“舒服”,不用说小孩,大人也得“小心翼翼”。那么,饭店等公共场所内的楼梯事关公众行走安全,其坡度、宽度有无一定的规范?扬州几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谈及对这一“离奇”事件的看法时,不约而同地表示,目前他们尚无处理这方面案例的“经验”,在公共场所内自建楼梯,其坡度、宽度到底和多大面积、多高楼层相“对应”,很难有个标准。而且,到底什么坡度、宽度和“洁净度”的楼梯才能符合安全规范,在法律上也很难界定,存在空白点。

  记者采访了该市多个部门,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到建设局工程处,再到设计处,最后找到市建设局施工图审查中心时,总算“找对了地方”。该中心的殷主任告诉记者,公共场所内的楼梯应当有安全规范,但这个规范基本上是指和建筑物同时完成的混凝土楼梯,其坡度、宽度乃至踏步都必须有严格的安全规定。至于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内的自建楼梯,相关规范认定比较模糊,讲得不很透彻。殷主任解释,根据规定,目前政府投资的建筑物内部装修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时,自建楼梯才必须报审,经确认后才允许施工。大量民间建筑内部装修,房主或者租房户建造楼梯,报审不可能也不现实,这一问题确实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殷主任最后建议,如果调解不成,小孩的家属可以申请市级甚至省级仲裁鉴定,请专业人士从各方面给楼梯的安全性作科学、权威的鉴定。(高华 陈咏)

  

失足摔死婴儿引发“楼梯”纷争

  引发“纷争”的火锅店楼梯。陈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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