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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爆涉枪犯罪,可获万元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20 海峡网-厦门日报

  省公安厅昨日公布奖励办法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省公安厅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有功人员将按规定给予2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总队长张洪德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省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踊
跃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对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8月17日,全省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35条,其中查证属实166条,破案14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92人。

  省公安厅昨日公布了《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破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办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10000元;(二)抓获公安部或省公安厅督捕逃犯的,奖励3000元至10000元;(三)破获利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进行杀人、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四)破获盗窃、抢劫、抢夺及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重大刑事案件,或破获此类团伙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五)缴获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公斤或者烟火药3公斤、雷管30枚、手榴弹1枚、军用枪1支、火药类枪支2支,气体类枪支5支以上,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10把以上,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奖励200元至2000元;(六)避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奖励1000元至3000元;(七)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涉刀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窝点的, 奖励2000元至10000元。(八)破获其他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200元至1000元。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受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到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领取奖励金。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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