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存款遭遇网上盗贼惹来银储讼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09:59 云南日报

  储户:根本不知什么网上银行要求赔偿

  银行:款项由网上划走系储户泄露密码

  银行一直都是人们心里的保险柜,只要把钱存进去,就可高枕无忧了。可个体户吕晓春感到纳闷,他的银行存款在银行里竟然不翼而飞了,而银行方面的回复是,他自己在银
行开通了网上银行,前后两次被盗的存款都是通过网上银行支取的,是他自己泄露了密码导致的,这与银行无关。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二审案件。

  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据了解,个体户吕晓春一直在云南做茶叶批发生意。2004年3月3日,吕晓春委托其弟弟在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圆通支行的下属单位金实储蓄所(以下简称金实储蓄所),用吕晓春的实名开了储蓄账户,就在开户的当天,该账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但吕晓春并不知道。

  3个月后,吕晓春到银行取款,发现存折中的存款被人取走了2.5万元,他感到很奇怪,自己的钱存在银行里,怎么会不翼而飞呢?于是,他到金实储蓄所询问,储蓄所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吕晓春申请了网上银行,钱是从网上银行划出的,并给了他一份网上对账单。银行还建议他更改存折密码,但未对被盗取的款项做出处理。当时,吕晓春认为,他本人未开通过网上银行,并向储蓄所提出立即停止他的网上银行业务。两个月后,吕晓春发现存款又被支取了1.7万元。随即,吕晓春向金实派出所报了案,并找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圆通支行(以下简称圆通支行),圆通支行告诉他,存款也是通过网上银行被盗取的。此时,吕晓春才知道其网上银行业务并没有被注销。为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

  吕晓春认为,他的存款在银行里被盗取,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将金实储蓄所和其上级银行圆通支行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其被盗的4.2万元损失。

  一审判赔储户1.7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吕晓春第一次被盗的2.5万元的损失,应由其本人自行负担。在吕晓春的存款第一次被盗取后,就向被告报了案,银行未尽到告知义务,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吕晓春的损失扩大,才注销其电子银行义务,因此,对于吕晓春第二次被盗的1.7万元的存款,应由金实储蓄所和圆通支行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一审法院判令由金实储蓄所和圆通支行赔偿吕晓春损失1.7万余元。

  金实储蓄所和圆通支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银行认为储户泄露密码

  昨日庭审中,金实储蓄所和圆通支行的代理人认为,吕晓春的网上银行业务是其申请牡丹灵通卡的同一天,通过网络自助注册的方式申请的,他向银行系统提交了灵通卡卡号、正确的密码以及身份证号码才完成了注册。

  金实储蓄所和圆通支行的代理人认为,金实储蓄所第一次发现储户吕晓春的银行存款被盗取后,立即口头通知了吕晓春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并要求其修改密码或者注销账户。吕晓春曾将其密码泄露给其弟弟和妻子,网上银行业务不是他自己开通的,就是知道他密码的人帮其开通的。

  储户吕晓春则认为,他从来没有开通过网上银行业务,也从没有将密码告诉过任何人,自己弟弟是小学文化,根本不懂什么网上银行。他认为,存款第一次被盗后,银行方面并没有告之2.5万元存款是从网上银行盗走的,事隔两个月,存款再次被盗,找到储蓄所的上级支行的领导,才知道存款是从网上银行被盗走的,所以银行应该承担所有损失。

  本案将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柏立诚 实习生刘玲玲(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