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新招:先报案失窃 再去街办"借"路费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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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0:48 汉网 | |||||||||
11日,一男子来到汉阳永丰街办事处,“希望借50元路费回家”。他自称是大冶钢厂退休职工,名叫廖四启,家住黄石市下陆区友谊大道268号。 廖介绍说:他侄儿在家与人打牌起争执,将对方的头打破后逃到了武汉。他来找侄儿,劝他投案自首。从汉口坐公交到汉阳时睡着了,醒来发现钱包和身份证被偷,于是到永丰派出所报了案。
街办的胡先生随即与派出所联系,确认有廖某的报案纪录后,便放心地将钱借给了他。廖拿到钱后,再三表示会将钱汇过来。但直到临走,他也没问胡先生姓名及街办地址。 昨日,经记者向大冶钢厂退休办公室证实:该单位没有名叫廖四启的退休职工。同时,黄石市下陆区也没有友谊大道。汉网消息(通讯员吴永寿 记者周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