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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几节课,老师“中暑”不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3:47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晚8点多钟,一名学生家长陈某向本报反映,一名自称是南京某重点中学分校聘用教师的谷某在校外租房作为授课地点,然后私自进行招生开设暑期辅导班,并聘请熟人进行授课,他们收了钱,却未将课授完,中途玩起了“失踪”,幸亏他们截住了谷某。

  记者赶到事发地点——碧水云天小区,此时,双方已经闹到派出所处理。随后,记者也前往派出所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据陈某说,7月11日,他在所住的小区里看到专攻“语、
数、外”的辅导班广告,且专门针对中小学生。想到儿子即将进入中学学习,而且在8月15日儿子将要参加分班考试,陈某希望儿子能考出好成绩,进入“快班”学习,觉得有必要让他在暑假补补课,于是按照广告上的电话号码与谷某进行了联系。双方谈好补习期为一个月,中途不休息,学费1800元,当天陈某交给谷某学费1800元,授课地点在碧水云天小区里的一套三室一厅的居民房里。7月12日,陈的儿子开始来上课了,按照约定,课程应到8月12日止。7月26日,陈某的儿子说,老师们进行学习考试,要等两天才能继续上课。7月28日老师来上课了,但几天后,辅导班又停课了,理由是老师中暑,要求学生们等通知。可到了8月7日,他们仍没有接到开课的通知,陈某按原先的电话联系谷某,对方称他不姓谷,说陈某打错了。8月8日,陈某来到碧水云天小区的授课点找人,可授课点的格局已经发生变化,住在里面的人对陈某的询问感到奇怪。他们告诉陈某,他们刚刚租了这套房子,却接了好多个学生家长的电话,这些家长的语气都很愤怒,说要找某某老师算账。陈某一听此话,觉得是上当了,原来授课地点也是租来的,马上要求房客告诉他房东的联系电话。陈某与房东联系后,请对方帮忙联系谷某,谷某这才同意和陈某见面。后来,陈某得知谷某是一名教政治的老师。见面后,陈某报了警。

  对此,谷某解释,辅导班所聘请的“语、数、外”老师是他的熟人,起先是按照每10天1000元的薪酬支付的,后来他们没有时间,所以辅导班未能继续,现在他正在考虑退还部分学费来解决此问题。面对记者的询问,谷某也承认,此辅导班是没有资质的。晚上10点钟左右,校方一名领导来派出所将谷某领走,再作处理。(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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