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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为名明抢明要不义敛财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8:08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张玲通讯员刘珊报道近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对8名以介绍工作为幌子实施抢劫的犯罪团伙成员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团伙以公司招聘为名,公然对应聘者实施威胁、恐吓、暴力相威胁方式进行抢劫,获赃款数千元人民币。

  该团伙的作案手法十分简单。以招聘为由吸引有意者到“公司”应聘,然后向其收取体检、制服及银行卡开户等名目的费用,几百元至千元不等,然后在“工作人员”的指示
下到经理室应聘,当受害人进入该经理室后,坐在经理室及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就立刻“现形”,直截了当地告知应聘者这整个过程都是骗局,表时他们的意图就是劫财,若受害人仍然提出让其退还“报名费”的请求,就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并威胁受害人事后若报警,不仅自己体无完肤,还会按照刚刚填写的报名表上面的亲友地址“找麻烦”。更具戏剧性的还是这伙人竟会对受害人进行一番“说教”:“你们刚才交的钱,是不可能拿回去的,我今天这样做是让你们这些人明白社会的险恶,以后不要轻信那些小广告,吃一堑长一智,今天你们遇到了我们,以后你们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受害人惧怕报案后可能会惹上更大麻烦,就自认倒霉忍气吞声,不敢报警。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外来务工人员应通过正规的职介机构寻找就业机会,遇到犯罪或发现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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