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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学校招生 准大学生溺水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7: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主管部门:双方均有责任,学校赔偿2.6万

  前日,巴中市巴州区市民李大俊向记者哭诉,称其儿子、巴中文茂中学高2006级毕业生李杨暑期内被学校叫去做招生宣传,其间下堰塘洗澡被淹死了,然而,校方却否认孩子是在为学校服务期间出的事,因此不愿承担责任。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当地教育部门称,校方和死者双方都有责任。

  死者家属:亲人因学校而死

  据李杨的二姐称,放假没几天,李杨就被学校叫回去帮助招生,并许诺每天给10元生活补助金,招到一个高中生给100元、一个初中生给50元报酬。没想到,出事后校方竟否认其弟为该校招生之事。她说,假若当天学校派老师带队去招生,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因此,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死者家属称,李杨死后,他们收到了西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校方:死者与我们无关系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文茂中学校长张斌,张称,“李杨已满19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再说他已不是我校学生,因此,对他的死,我们没有责任。”他认为,他们从未叫李杨和其他学生帮学校招生,并称李今年6月已毕业,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了。

  随后,记者向张出示了张雨等人出具的与李杨一起帮该校招生的行程和所招新生名单。张这才承认了李的确为该校做过招生宣传,但因李杨7月20日中了暑,学校叫他回家休息,他后来再次为学校招生之事,学校就不知情了。张表示,虽然李杨之死与学校没有关系,但他们还是愿意给死者家长给一点“安慰”。

  警方:学校有一定责任

  “8月2日23时左右,我们接到报警称,8月2日下午6时左右,李杨在渔溪金凤村4组一堰塘洗澡时溺水。”巴州区公安分局渔溪派出所一民警称,接警后,警方立即通知该村干部组织打捞,并电话通知文茂中学校长张斌,当晚打捞无果。次日13时许,李杨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警方调查得知,6月12日,李杨到文茂中学为该校做招生宣传工作,分别跟随该校老师去过巴中三中、雪山、茶坝等地。7月20日,他中暑回家休息,27日随文茂中学教师曾春林及同学杨文、张雨乘招生宣传车到茶坝搞招生宣传,后随张雨在渔溪驻点招生,两人晚上就住在张雨家。8月2日下午,李杨到堰塘洗澡溺水,几名村民下水施救未果。后经警方认定,李杨之死系自行到堰塘洗澡溺水死亡,但与其为文茂中学搞招生宣传有一定关系。

  主管部门:学校赔偿2.6万元

  “这件事双方均有过错,学校应负一定责任。”巴州区教育局安全科科长谌绪仲对记者说,该局同有关部门经过调查认为,首先,死者李杨为学校做招生宣传,双方事实上已形成了雇佣关系,学校应为李杨之死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死者已年满19岁,私自下塘洗澡不属雇主所授权的劳务活动范围,对其死亡应负主要责任。

  记者发稿时获悉,在巴州区教育局与区安监局等部门协调下,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26000元赔偿金。

  特约记者苗志勇记者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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