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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破获持枪绑架杀人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8: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伊宁8月20日消息(记者张雷 伊犁晚报记者蔡立鹏 通讯员兰晓玲、缪繁荣)新疆霍城县警方艰苦奋战五天,破获一桩发生在霍城县清水河镇的持枪抢劫、绑架杀人案,作案手段极为残暴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案件的告破及时消除了社会隐患,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8月10日下午19时,霍城县公安局接到居民姬某报案称:其丈夫姚某被绑架。8月11
日晚21时53分,姚某的尸体在霍城县清水河镇三牧场葵花地其奥迪车内被发现,凶手作案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8·10”持枪绑架杀人案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此案引起自治区公安厅、伊犁州公安局、霍城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兵强将成立“8·10”专案组。为早日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全体参战民警在公安厅刑侦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昼夜奋战,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清水河镇双沟村村民姜某和同村的王某有共同作案嫌疑。

  专案组随后起获犯罪嫌疑人姜某的衣物,以及匕首、手钳和改制枪及子弹,使案件侦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专案组的不懈努力下,8月14日和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姜某分别在博乐州精河县和霍城县被抓获归案,并起获全部被抢的赃物及作案工具。

  经查,姜某与王某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多次谋划,决定对经营建材的姚某实施绑架。8月10日18时许,姜、王以购买

瓷砖为由,将姚某骗至清水河开发区“江苏大道”,劫持姚某的“
奥迪
”轿车,并将姚某绑架至清水河开发区三牧场一葵花地,在索要100万元现金未果的情况下,姜、王二人用事先备好的改装枪和匕首将姚某杀死在车内,劫得手机、戒指和7元现金后,弃车分头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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