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河豚不吃可惜?结果被毒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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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4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送医急救现已脱离危险毒倒 本报讯 (记者 楚燕 通讯员 卢家珍)我市又发生河豚鱼中毒事件。昨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一位25岁的吴女士因食用河豚鱼中毒,被送往第一医院紧急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几天前,吴女士的婆婆从黄厝菜市场买回一种鱼,吴女士的丈夫当即认出是河豚鱼,劝家人不要食用。但家人们认为鱼已经处理干净了,没什么危险,买了不吃怪可惜的。8月14日中午,吴女士和婆婆、公公都食用了河豚鱼。饭后几分钟,吴女士马上出现口唇发紫、口唇和指尖麻木、呕吐等症状,被家人送往第一医院神经内科治疗,经催吐等处理,现病情已稳定。 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科获知消息后,迅速组织人员到黄厝菜市场、曾厝垵菜市场检查,未发现有河豚鱼出售。监督人员分析,可能是渔民偶尔私自打捞河豚鱼出售,在处理时操作不慎使毒素污染鱼肉,导致吴女士食用后中毒。 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科科长黄曙光介绍,河豚鱼的毒素集中在卵巢、睾丸及肝脏等脏器和血液中。河豚鱼肌肉中一般不含毒素,但宰割时操作不当,内脏的毒素可能污染鱼肉。河豚鱼毒素毒性稳定,加热和盐腌均不能使其破坏。毒素除作用胃肠粘膜引起胃肠炎症状外,主要是麻痹中枢神经及末梢神经。 黄曙光说,对河豚鱼中毒患者尚无特效的解救药物,若不及时催吐、洗胃、补液,常会引起死亡。她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不要食用河豚鱼,一旦发生河豚鱼中毒,一定要尽快送医院抢救。(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