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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 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46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冰)记者从18日召开的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发了一大批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478名“4050”人员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我市在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制订专项措施,组织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1年以上的
失业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其他专项援助活动,采取岗位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进行重点扶持。

  据了解,目前我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工、青、妇团体及市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岗位(工种)主要是从事保洁、保绿、保序和后勤服务工作。安置对象包括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市直国有企业“4050”人员(即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年龄确定时限截至2007年底)以及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市直国有企业的夫妻双方同时下岗或失业人员。

  按照规定,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其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采取政府补贴与用人单位共同负担,即政府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工资补贴、养老保险补贴155元、失业保险补贴9.96元。除政府给予补贴外,用人单位还须支付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的工资,合计应发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月工资不少于400元。个人应缴交的社会保险费仍由个人缴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保障法法规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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