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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帮忙收债反遭抢走借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0:17 重庆晚报

  本报讯请人帮忙收债,结果债不仅没收回,反被麻醉后抢走借条。8月16日,因涉嫌抢劫罪,债务人王学平和讨债人谭军等六人被石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方介绍,王学平,石柱县人。去年年初,他在舅舅冉孟生处借了2.13万元,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他只还了3000元。6月18日下午,冉孟生拿着借条,邀请以收债找钱的谭军等人帮他收欠款,报酬是2000元。谭军等人在三店工程处找到王学平,可无论他们怎样催款
,王学平就是不拿钱。

  “他拿不出钱,我们就得不到酬劳!”谭军事后供述说。于是,他们放弃收债,开始与债主王学平“合作”——王学平愿意用高出对方一倍的价钱来收买他们。他们向王学平提出:由他们负责“弄”借条,并把借条交给王学平,王要拿出1万元作为报酬。

  王学平夫妇表示同意。“那样,我们也可以少还8000多元。”王学平事后供述。原来对立的谭军和王学平坐了下来,商议采取吃饭时用酒将冉孟生灌醉的方式盗走借条。商议好后,王学平主动请冉孟生、谭军等人吃饭,哪晓得冉孟生不能喝酒。

  王学平给了谭军等人300元后,将冉孟生带到宾馆继续吃饭喝酒。谭军等人便用准备好的K粉对冉孟生实施麻醉,然后将借条拿走。

  6月19日,手拿抢来的借条,谭军等人向王学平要到5000元现金,谭军还将借条烧毁。后来,王学平分两次支付2000元和2500元。

  检察官说法

  抢借条也算抢劫

  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说,借条虽然本身不具有价值,但它是债务存在的具体依据。本案中,王学平等人通过麻醉他人的方式,将原本价值一万多元的借条抢走并烧毁,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原本属于债权人的钱财。

  由于此案少见,该县检察院报请分院和市检察院,经专家研究决定后才作出批捕决定。

  记者张勇通讯员谭石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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