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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出错孩子无法上户口 夫妻欲为其办领养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2:23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莫迪) 孩子差不多3岁了还上不了户口,无奈之下打算“领养”自己的小孩。8月18日下午,在南宁市工作的陆女士向记者和盘托出自己长达6年的困惑:因为丈夫户口簿的婚姻状况一栏上写着“已婚”,导致两人无法登记结婚,所生的女儿也上不了户口。

  户口簿出现“已婚”登记被拒

  今年38岁的黄先生与陆女士相识于1992年,2000年3月两人决定登记结婚。但是,他们结婚登记没能如愿。

  当年,两人拿到黄先生的户口簿准备去登记时意外发现:黄先生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已婚”二字,因当时登记结婚还需要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居委会要黄先生先到单位开证明才肯出具未婚证明,而黄先生早已从单位离职,原单位无法证明他未婚,于是,两人登记结婚第一次受阻。

  2002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黄先生以为这下简单了,遂拿着户口簿到了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一看黄先生的“已婚”,马上打回,要他回派出所更正再来。

  派出所工作人员对黄先生说,要更正必须由居委会出具证明,而居委会以黄先生在外经商多年、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出具未婚证明,这样黄、陆两人申请结婚第二次受阻。

  之后,黄先生多次到派出所要求更正,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时间太久、事情难办为由,拒绝了黄先生。

  生下孩子无法上户口

  黄先生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到底是真是假呢?黄先生一口咬定:肯定错了。他说,他们家的户口簿1989年换过一次,那年他才21岁,上面就写他“已婚”。黄先生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当时他还在单位上班,21岁还没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单位不可能准许他结婚,明显是户口簿出错。

  明知出错为什么不及时更改呢?黄先生说,2000年前他从未看过家里的户口簿,倒是他的父亲看过。其父亲事后才说,当时拿到户口簿时就发现错了,但他认为只错两个字不要紧的。黄父对记者说,没有想到这多出的两个字,竟会给儿子带来如此大的麻烦。

  2005年,派出所再次换发户口簿,黄先生的婚姻状况还是“已婚”。

  2004年,陆女士的小孩生了下来,陆女士被定为未婚先孕,被单位开除了。更因为是未婚先孕,女儿没有准生证,所以女儿的户口就成了问题。

  打算“领养”亲生小孩

  从当初的想办法登记结婚到现在设法给女儿上户口,陆女士饱受了6年之苦。陆女士说,有没有结婚证已经无所谓了,而女儿上户口的问题,却真真切切成了她的痛中之痛。

  陆女士的户口在南宁市郊,要是交一大笔罚款,女儿或许可以随她,但她不甘心。女儿慢慢长大,很快要上学,如果落户在娘家,将面临上学、就业等一系列难题,要让女儿随父亲在南宁市区落户,就目前而言不可能,除非他们的结婚证能办下来。

  8月18日下午,记者致电黄先生家户口簿的承办人、南宁市衡阳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唐警官。唐警官对记者说,时间太长,加上黄先生无法提供单位证明,要更正太难了。

  陆女士近日突生一计:自己“领养”自己的小孩,如果是这样的话,女儿的户口问题迎刃而解。陆女士说,这样做可能不符合政策,但为了孩子,他们决定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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