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孩子撒欢消费纠纷不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2:51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8月20日讯(通讯员 黄鲁建 李德泉)今天从消协部门了解到,暑假以来,由于没有了家长和学校的管理,未成年人的消费纠纷事件不断发生。 11岁的强强是历城区王舍人某小学学生,放暑假后住在邻村爷爷家。8月14日,他从抽屉里偷拿了200元钱跑到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台mp3。第二天,爷爷发现后找到店家,以孩子不懂事为由,要求退货。但对方却以未曾诱骗消费为由,婉拒其要求。最终经消协调解,商
消协人员认为,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消费者,特别是高中以下的学生,在外出购物、娱乐时,最好要有家长或大人陪同,尽量避免独自外出;家长应尽到监护人责任,教育、管理好子女,教给孩子辩识商品、自我保护等知识;经营者也应自律经营,明显看出消费者是未成年人时,应注意有无监护人在场或同意,以免引起事后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