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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保险柜没锁动了贪念年轻保安自断大好前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2:58 大连晚报

  见保险柜没锁动了贪念年轻保安自断大好前程

  ■本报记者化冰

  一个年轻的保安,夜间在办公大楼查房时,发现办公室的保险柜没有锁。本来他应该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可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油然而生,他将柜中大量的日元、人民币和支
票窃为己有。经过警察的缜密侦查,这个内部蛀虫被揪了出来。最近,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犯罪将其正式批捕。

  夜巡发现保险柜未锁

  23岁的男青年曹某是黑龙江省人,去年到我市某有限公司做保安。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但是,一件意外的事情却改变了他的人生。

  今年5月28日晚上,轮到曹某值班,晚11时许,他按照惯例对整个办公大楼进行了巡查。走到二楼时,他突然发现“事务科”的办公室门居然没有锁,他走进了办公室,结果发现单位的保险柜也没有上锁。

  动贪念男子断送前程

  出于好奇,他打开了保险柜,发现了几沓人民币和日元,还有支票。他一时动了贪念,将厚厚的几沓钱,放进自己的怀里。

  第二天,有关人员发现保险柜被盗,立即向当地警方报了警,警察迅速地展开了破案工作。经过公安机关清点,该公司7.5万日元、2600元人民币、两张空白现金支票、一张空白转账支票,还有三张空白介绍信不见了。而这个时候的曹某看大家还没有怀疑到他,开始到大连市各种著名娱乐中心去潇洒、购买大量值钱的东西,将人民币和日元花销殆尽。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最后把目标锁定在曹某身上,经过询问,曹某无法回答当晚的一些问题。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做了进一步的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曹某供述的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及盗窃的物品等犯罪事实过程,与公安机关侦查所得出的结论完全一致。

  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7.5万日元及2600元人民币,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犯罪,根据有关规定,建议当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悉,最近,人民检察院已经将其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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