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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夸大了“群众运动”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6: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消息,有关专家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原生力或是说最根本的推动力来自于民间百姓,本质上它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要真正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我们需要来自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中国需要一场深入持久的环保“群众运动”。

  不可否认,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
发育程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毕竟,环保问题不单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企业的问题,而是关乎我国国民生存环境与质量的问题。因此,开展一场深入持久的环保“群众运动”,有其进步和积极意义。但我认为,从现阶段看,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上,还是别过于夸大“群众运动”作用。

  “十五”期间,环保目标成了我国国民经济若干个考核指标中唯一一个没有完成的指标。假如说,我国环境治理得不好,是因为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参与意识不强,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其观点有失偏颇。多年来,公众对环境污染现象深恶痛绝。比如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仅在去年,全国发生环境污染纠纷5.1万起等。为了保卫环境,民间还不断涌现出“环保卫士”。如浙江萧山的韦东英,近年来不辞辛劳地收集当地化工园区污染钱塘江及其周边区域的资料,不停地奔走呼号。换句话说,环境污染严重,不能怪老百姓参与意识不强。

  实际上,我国多年治污不力,主要有三个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法律被遗弃;二是各级环保局基本上是有职无权;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正是基于上述三个因素,导致环保法律形同废纸,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有些地方环保部门以罚代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靠山吃山,靠污吃污”,玩“猫鼠勾结”,欺上瞒下。有些缺乏环境法制意识的地方领导,为了政绩,惟GDP是从,动辄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直接干扰环境执法,环保局长“顶得住站不住,站得住顶不住”。在这种状况下,公众又能奈何了谁?

  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当务之急还是要树立起法律的刚性地位。环境监管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地方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等。如果做不到这些,指望“群众运动”破解环境保护困境,结果恐怕只是一个美丽的幻觉。

  (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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