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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琐事将人扔下河淹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文刚实习生凌梦梵)16岁的海口小伙阿峰晚上去白龙水上乐园溜冰时,与一伙同龄人发生争执,竟招来对方一顿暴打,并被扔在美舍河里活活淹死。8月18日下午,海口中院对这伙暴徒作出一审宣判,一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26日晚10时30分,彭某、王某、林某、杨某、刘某、阿弟等到海口市文明东路白龙水上乐园溜冰场溜冰。同在溜冰的阿峰不小心碰到阿弟的女朋友,
双方恶语相向,但被在场的保安劝开。阿峰见对方人多势众,便准备沿美舍河堤回家,没想到遇上彭某等人。彭某等人冲上去将阿峰打倒在河堤上。这伙人还觉得不过瘾,彭某、杨某等按住阿峰,将其推入河中,致阿峰被活活淹死。

  当夜12时许,王某得知阿峰已死亡,知道出大事了,便召集彭某、林某、杨某等人,在得胜沙路集中,商量对策,然后分头潜逃。刘某带彭某、林某等人逃到澄迈瑞溪村。第二天凌晨5时,刘某等在当地的一家网吧遇到以前的朋友曾某,便把他们在海口打死人的事和盘托出,并要求曾提供吃住。曾便带刘某、彭某到自己家中吃住。刘某还介绍林某到另一朋友家住宿。5月27日晚,王某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将其余成员抓获。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某、彭某、杨某、林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严惩。而刘某、曾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的住所,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8月18日下午,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彭某、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刘某、曾某有期徒刑2年。王某、彭某、杨某、林某附带民事赔偿174730元。

  一审宣判后,王某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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