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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荣兴小区居民入户要交“净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9:15 黑龙江日报

  文/摄 本报记者 孙伟民

  

牡丹江市荣兴小区居民入户要交“净房费”?

  居民已经买到手的房子。

  牡丹江市荣兴小区的居民购买了商品房后,在入住时要缴纳房屋价值款5%的“房屋重复净房费”。居民不解:“何为净房费?”

  今年5月,牡丹江市居民贾正祥因为儿子要结婚,在爱民区新容街的荣兴小区从施工队曹秀华手中买了一户“顶账房”。该房是开发商“顶账”给施工队的施工款,因此在对外出售时价格相对便宜,四楼78平方米的房子,花了8万多元。

  因为早就听说这个小区的房子“有问题”,为了慎重起见,贾正祥将卖房者曹秀华领到处理小区遗留问题的工作组,询问是否是“重房”(记者注:重复卖房),工作组经核实后答复不是“重房”。

  证实没有问题后,贾正祥放心地与曹秀华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缴纳了房款。可是当他准备进户时,工作组要求缴纳总房款的5%%,否则就不能发钥匙。

  贾正祥不明白这是啥钱,工作组作出解释是“净房费”,因为他的房子被卖重了,交了“净房费”,工作组才能“摆平”另一方买房者,不交工作组就不让入户。贾正祥无奈地说:“我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进不去,这是啥道理?”

  据记者了解,这个小区有很多购房者面临这种情况。日前,记者来到了荣兴小区,看到很多住宅的窗户和墙上到处贴着售房电话号码。2号楼和3号楼的一些正在装修的住户向记者反映,他们都是交了5%%的“净房费”才允许进户的。王淑琴花5万元从建筑队的民工手中买了2号楼的一处住宅,在入户时又交纳了6473.12元的“增房面积费”和“房屋重复净房费”。

  居民赵丽英购买了2号楼K单元C户7层的住宅,缴纳了5569.5元的“增房面积费”、“房屋重复净房费”后,拿到了住房的钥匙。但她认为这笔钱收得不合理,于是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又要回了这笔钱,但是钥匙又被工作组收回了。她指着已经买好的水泥、瓷砖、沙子等说,材料都准备好了,就是进不了户,也无法进行装修。

  牡丹江市建设局相关人员介绍说,荣兴小区是牡丹江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哈尔滨重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小区从2001年就开始动迁建设,涉及517户动迁。但后期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小区建设一直不能如期完工,后来开发商跑了,该工程也就搁浅了,无奈市建设局成立了工作组介入。

  记者和牡丹江市建设局马玉斌副局长取得联系。马局长在电话里说,建设局成立这个工作组是为了解决荣兴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组长就是他自己,副组长叫于勤柱。因为工作组介入之前荣兴小区的房子有的抵押给银行有的抵押给个人,这些房大部分都是重房,收购房者房款5%%的费用是用来跟抵押方做工作的。

  8月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于勤柱,于勤柱对收取“净房费”是这样解释的,目前大约有40户购房者交了“净房费”,他们都是有各种理由着急进户,这笔钱是自愿交的。目前房屋“重房”问题非常严重,这些房屋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不够进户条件,工作组并不想让他们提前进户,但有的购房者等不了,一直找工作组要求进户,收钱是为了限制他们进户和还抵押方的债务,等到明年这个时候配套工程都完善了,房屋抵押问题都处理完,购房者进户就不用交这笔费用了。

  一位住户拿出盖有“联合工作组”字样的收据,记者看到,收款事由一项写着“房屋重复,净房费”,经办人:于勤柱。这位住户说:“我们这几十家进户的实在是等不起了,工作组的人说了不交‘净房费’,永远别想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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