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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声令下保安拳打顾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1:2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张俊郑政)老板下令打人,众保安立马蜂拥而上,对顾客拳脚相加。但事后,当受伤顾客找上门索赔时,老板却一句话推得干干净净,“谁打的找谁去”。近日,涉事保安求助晨报法律在线:受伤顾客的医药费,到底该谁付?

   21岁的谭先生称,他退伍后在武昌一家KTV当保安。6月23日,有6位顾客到KTV消费。由于当时顾客较多,没有符合他们要求的中型包房,他们便和两名服务员争吵起来

  谭先生闻讯赶去,刚好老板带着另外几名保安也赶到了。由于当时双方情绪激动,几句争执后,顾客便开始推搡保安。老板见状,授意众保安“把他们打出去”。于是,谭和另几名保安对6位顾客动了手。最后警方赶来,事件才暂时平息。

  经医院诊断,6名顾客伤势不一,其中4人为轻微伤,6人经治疗共花去近万元医药费。

  上周,受伤顾客及家属找到KTV老板索要赔偿,老板却称:“又不是我打的人,干嘛要我赔钱,你们去找保安要!”

   【律师观点】顾客受伤店家买单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丽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客到KTV内消费,就已与KTV构成了消费合同。也就是说,顾客在店内所遭到的人身伤害,应由该店承担。

  在这起纠纷中,保安在老板的指使下打人固然不对,但毕竟属于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KTV公司承担。

  因此,这笔医药费应由KTV老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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