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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联保”岂能联而不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2:23 新闻晚报
□记者 沙情奕 通讯员 钱国荣

  晚报讯 日前,朱先生去年在日本买的“康斯登”手表需要更换电池了。不想,赶到上海康斯登公司后却被要求支付200元。手表明明还没过两年免费联保服务期,怎么就不能享受免费服务呢?

  卢湾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着手调解。据上海康斯登陈述,之所以不提供国际联保,一是国际联保卡是空白的,无法证明与消费者的手表对应;二是保单兼销售证明所示“
平成17年8月12日”,究竟是哪一年不明。对此,区消保委认为,联保卡填制中存在不足,这是销售商所为,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平成17年8月12日”被证实为“2005年8月12日”故消费者应当享有国际联保服务。最终,公司同意为朱先生免费更换手表电池,同时要求在国际联保卡上加盖印章,以证明已为消费者提供过国际联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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