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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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2:33 乌鲁木齐晚报 | |||||||||||
从8月19日起,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首府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其额度由目前的1.71%调整为1.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因为公积金的利率是按照银行三个月定期储蓄的利率计算,因此,通知中规定,从8月19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同时,通知中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该负责人说,该政策的实施,存款调整的额度不高,同时贷款利率并未提高,这样对市民的影响不是太大。 据了解,截至今年5月底,乌鲁木齐辖区内有4357个单位参加公积金缴存,缴存人数41.6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2.93亿元。
□影响 公积金贷款买房者可能增加 通知同时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市民在用公积金贷款有麻烦时,依然按照原有的政策执行。 对于新政带来的影响,业内人士表示,该政策的实施,虽然存款调整的额度不高,但贷款利率并未提高,因此对市民的心理影响较大,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市民的公积金消费心理。在买房的过程中,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可能会稍微有所增加。 □举例说明 如果一个城市每年公积金结息时间是7月1日,一个市民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每月共500元。如果他要在2007年7月1日提取的话,计算方法如下: 从2006年5月1日至7月1日公积金结息后总额为: 本金{(500+500)+2006年利息(1000×0.72%)}+利息{(500+500)+2006年利息(1000×0.72%)}×1.80% 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总额应该为: 本金(500×12)+利息(500×12)×0.72%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王燕如 实习生曲秀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