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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小公共强拉客 木棍伤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2:57 法制晚报

  黑小公共强拉客 木棍伤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李奎)一名黑小公共的男售票员强拉乘客上车被拒绝后,竟操起木棍将乘客打成重伤。

  近日,售票员于某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乘客损失4万
余元。

  于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002年12月刑满释放后,他和两个哥们一起开黑小公共拉客赚钱。

  2005年7月12日下午,乘客吴先生与朋友在西红门南站候车,于某的小公共汽车进站后,吴先生上前询问转车的问题,于某就拉他上车。

  吴先生发现此车仅有过期的车票,不愿乘坐,双方发生口角。这时于某竟从车上找出一根木棍,照着吴先生的头就打了下去,将其打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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