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劫持被迫写下百万元欠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3:1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溪 陈柱 张颖川 实习记者 贺霜)古先生在咖啡厅等朋友时被一伙人劫持,不仅被抢走身上的财物和一张10万元的押金条,还在对方的威胁下写下了100多万元的欠条,而10万元押金已被对方取走。 古先生今年25岁,去年9月起曾在一家外国投资基金公司的北京代表处工作,但今年6月已被公司辞退。
古先生说,8月11日下午,他正在国贸饭店大堂的咖啡厅等一位朋友,突然有三个陌生男子走过来对他说,他们是公安局的,古先生所在的公司骗了别人一个亿,他们要带他回去调查。 “我就这样被架出酒店塞上一辆捷达车,行驶了一段之后,又被转到另一辆金杯模样的面包车上。”古先生说,车上有七八个人对他拳打脚踢了一阵,还有两人曾与自己以前的公司有过生意往来,而一位30多岁的李姓女子甚至是自己较为熟悉的“朋友”。 “听他们说,好像是跟我以前的公司有财务方面的纠纷,却非得要我来偿债。”古先生说,这伙人用一把带木柄的长刀逼着他写了两张分别为35万元和80万元的欠条,又搜去了他身上的手机、200元钱和一张10万元订金的押金条,在拘禁了他8个小时之后,于当天夜里11时左右把他“送”回了家。 据古先生的父母回忆,当时三个男子带着他儿子进门后,非让他们在欠条上写下“如果不能如数还钱,由父母代为偿还”。“我们没有写。”古老先生说,三个男子走后,他们立即拨打110报警。 随后,古先生在建外派出所做了笔录。记者在古先生手中的接受案件回执单上看到,刑事案件的类型一栏写的是“非法拘禁”,简要案情一栏中记录的情况与古先生向记者描述的相差无几。 事发后,古先生来到自己原来公司的所在地——尚都国际A座8层某室,但发现公司已经搬走。他又找到收自己10万元订金的公司,对方表示,钱已经被曾在面包车上的李小姐取走。 最新进展 今天上午9时,记者联系了收取订金的公司的汪小姐,她表示,李小姐确实已经持押金条把钱取走了。记者多次拨打李小姐的手机,对方均不接听。 警方表示事件正在调查中。 律师点评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说,对方是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条件下,强行逼迫古先生写下欠条,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成立,是无效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