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2.3亿元帮助抗震安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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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3:13 乌鲁木齐晚报 | |||||||||
由中央补助给新疆的2.3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日前到位,据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笔资金将全部用于南疆抗震安居工程的建设。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新疆开始在全疆范围内实施抗震安居工程,2005年,中央决定补助新疆抗震安居工程10亿元资金,其中6.7亿元是以工代赈资金,3.3亿元是特大自然灾害资金,将分三年下拨给新疆。
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此次下拨的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将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的以工代赈资金以及我区安排的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南疆抗震安居工程。 责任编辑:张瑶 作者:杨媛媛 翟栋 梁丽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