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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43名女子偷渡香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4:55 新民晚报

  深圳物色人员,上海骗取签证,5人“分工合作”,先后“一条龙”组织43名女子偷渡香港。日前,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董伟成、毕晓福、刘瑛被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7年,罚金10万元至2万元;施怡生、吴永富被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00元。

  分工明确

  57岁的董伟成和38岁的刘瑛对外以夫妻相称,在上海租房同住。从2004年年初起,董伟成、刘瑛以及湖北籍女子毕晓福共同想出“生财之道”,组织女子偷渡到香港,并商定,由毕晓福在深圳物色年轻女子,将相关身份资料转交给董伟成及刘瑛,然后由董、刘两人在上海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偷渡出境。

  由于办理赴港澳通行证的外来人员需要向边检部门提供上海的暂住证,当董伟成得知,在一家洗脚店打工的吴永富认识普陀区一名专门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的社保队员施怡生后,便指使吴永富找他帮忙。

  明码标价

  施怡生根据董伟成提供的偷渡人员的姓名、年龄等情况再编造暂住地址、填制暂住证。该团伙向每名偷渡人员收费3200元,其中董伟成得2600元,刘瑛得350元,毕晓福得250元。每办成一个暂住证则董伟成付20元好处费,其中施怡生得15元,吴永富得5元。

  董伟成拿到暂住证后,再以“上海春蒂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名义,虚构商务派遣函,并由刘瑛、毕晓福带领偷渡人员至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骗取了3个月内能多次往返港澳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关签注。通过以上方式,43名女子先后偷渡至香港。后因该批女子中有人从事卖淫活动而被香港警方抓获。

  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董伟成、毕晓福、刘瑛组织他人偷越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施怡生、吴永富明知办理虚假的暂住证是用于骗取出境证件,仍受他人指使办理了虚假暂住证,以致骗取出境证件43本,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且情节严重,但鉴于两名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董伟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毕晓福、刘瑛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施怡生、吴永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本报记者宋宁华通讯员唐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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