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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遗嘱为何失效?律师:过了两个月的确认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5:0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爷爷生前立下遗嘱,把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孙子。可孙子在爷爷去世几个月后,拿着遗嘱去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遗嘱已经失效,这套房产不能转到他的名下了。

  何先生的爷爷有一子二女。何先生的爸爸是长子,还有两个妹妹。何先生说,爷爷生前有一小套房子,拿到该房子的时候,他的父亲也花了一笔钱购买和装修,这是他两个姑
姑都知道的。爷爷一直有意把这套房子留给唯一的孙子,并且在老人去世前,亲笔写下遗嘱,明确地写明了这处房产是留给他的,当时他的父亲和大姑姑也在现场。遗嘱后来一直交给他父亲保管。

  去年12月份,爷爷去世了。因为随后便是春节,何先生也就没有急着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又忙于其他事务,就一直拖到了今年8月份。前几天他到产权市场办理过户时,却得知遗嘱失效了,他不能拥有这套房子,房子必须由爷爷的子女来继承。他要继承该房子,必须得到爷爷所有子女的同意。

  其他人都没有意见,小姑姑本来对遗嘱也认可了,只是小姑姑得知他不能过户后,就提出应该把房子卖掉,由爷爷的3个子女来分摊所卖得的钱。

  记者向蓝海律师事务所的卞弘毅律师进行了咨询。卞律师说,房子是爷爷的遗产,爷爷的遗嘱应该是有效的。不过,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是一种遗赠。受赠人必须在两个月之内明确表示自己是接受还是放弃这份遗赠,如果没有表示则被默认为放弃。

  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的孟兰凯律师补充解释说,在法律上遗嘱包括遗嘱和遗赠。前者是针对法定继承人,后者是针对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继承法》25条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在知道被遗赠后两个月内要做出接受的表示,无表示的视为放弃,这是截然相反的。何先生作为逝者的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只能是遗产的遗赠对象。并且,如果何先生失去获得房产的资格,此后如何处理这笔房产应由逝者的法定继承人,即3个子女共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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