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违法被罚竟想从员工身上找回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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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0: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河南省南阳市车站路某光学仪器厂未按劳动部门要求限期结清员工工资,被劳动部门罚款5000元。日前,这家单位的老板在交罚款时竟扬言:过几天我再撵几名员工,扣下他们的工资,弥补损失!
这件事,缘于一起讨薪投诉。6月7日,17岁的打工女孩张秀英到南阳市卧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她曾在这家光学仪器厂打工,该厂拖欠她4月份的工资600元,去要了几次,厂方都不给她发。她还说,活多的时候,需从晚上6点一直干到第二天中午12点,却没有加班工资。 执法人员向这家单位下发了《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用工材料。这家单位的老板王某来到卧龙区劳动监察大队,承认拖欠张秀英的工资。据王某讲,他们厂现有15名员工,单位既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7月3日,执法人员向这家单位送达了3份《限期改正指令书》,令其3日内结清张秀英的工资、7日内为在职的所有员工办理参保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这家单位到期均不予履行。为此,劳动部门决定对其不履行限改文书的行为处罚5000元。接下来的几天,老板王某将张秀英的600元工资送到劳动监察大队,并分别为在职的员工办理了参保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 8月4日,该单位的老板王某过来交罚款,可他竟当着执法人员的面扬言:“过几天我再撵几名员工,扣下他们的工资,弥补我的损失!”他嚣张的气焰,令在场的执法人员非常震惊和气愤。 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当即告诫王某,他之所以被处罚,是由于他漠视劳动法规、侵犯员工权益所致,与员工无任何瓜葛。如果发现他回去后将违法成本转嫁到员工身上,继续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将严惩不贷。(付海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