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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不洁索赔须有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0:55 重庆晚报

  北碚区胜利路4号肖红丽:我坐长途车到黔江旅游,车在半路上开到一家路边餐馆,那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附近连个卖水的都没有,大家都自费在该餐馆吃了饭。饭后我感觉不适,下午还腹泻呕吐。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强迫消费,我能要求车方支付医药费吗?

  主持律师张利:肖女士所遇到的情况非常普遍。若肖女士掌握以下证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车方责任:一、肖女士的疾病系饭店提供的食品存在瑕疵所致;二、车方为饭
店提供客源,并从中牟利;三、肖女士因疾病而产生损失的证据(医疗机构证明、药费单据及其他损失证明)。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张利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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