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年租房合同断电引发赔偿 为协议事官司赔偿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56 青岛新闻网

  

3年租房合同断电引发赔偿为协议事官司赔偿7万

  李淑华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份租房协议让她赔进去7万元家住莱西市店埠镇的李淑华以每年6000元的价格出租了自己的房屋,本想挣点租金,不料因房屋断电给租房者造成了损失,而租房协议中又有一条关于供电的规定,李淑华先后两次被告上法庭,被判决累计付给原告64817元,就算把房子卖了都不够这笔赔偿款。昨日下午,李淑华拨打早报驻莱西记者
电话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给租房者提个醒。

  签下3年租房合同

  今年43岁的李淑华丈夫去世后,一直自己带着儿子生活。2003年8月6日,李淑华和当地人孙凤华签订为期3年的租房合同,以每年6000元的价格把自己在莱西市姜家泊村东的10间民房及院子租给对方用于生产空心砖。租房协议约定,因水、电原因影响乙方生产时,李淑华有义务帮助处理和解决问题,造成停产时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

  断电引发赔偿官司

  双方签订租房协议不久,通往李淑华房子的电缆被村民周乃礼掐断。孙凤华找到李淑华要求恢复供电,尽管李淑华多次协调,但一直没有恢复供电,直到2004年4月7日,孙凤华购买电缆自行拉电恢复了生产。随后孙凤华以断电导致停产造成损失为由把李淑华告上法庭。

  断电1天赔上400元

  经莱西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孙风华的空心砖厂每天的纯收益为400元。莱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淑华赔偿孙凤华自2003年8月23日至2003年11月20日因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36000元,以及其它费用总计39700元。李淑华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9月,市中院判决维持原判,并解除了李淑华和孙凤华签订的《租房协议》。

  二上法庭再赔2万多

  2006年7月,孙凤华再次把李淑华告上法院,要求李淑华赔偿因断电购买的电缆、水泥、机器设备搬迁等费用。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淑华赔偿费用加上诉讼费共计25117元。“我已经支付了第一次判决赔偿的39700元,这次又要赔偿,加上律师费和往返车费,总共需要7万多元,我的房子才能卖5万元,就是把房子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啊!”李淑华告诉记者,她已经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记者原野摄影报道

  对话

  记者:供电协议是怎样签订的?

  李淑华:这一条是孙凤华加进去的,她说只要不是我造成的断电就不会找我的麻烦。

  记者:断电是怎么造成的呢?

  李淑华:房子以前租给一名村民使用,是他自费拉的电缆,签协议前,我和他口头约定以5000元把线路的所有权买下,并约定首付3000元。后来我就少要了孙凤华3000元房租,让她给这名村民,但她一直没给,所以后来就断了电。

  记者:你以前想到过会赔偿这么多钱吗?

  李淑华:我要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把房子卖了呢!直到现在孙凤华还在我房子里生产空心砖,而房租到现在为止只给了3000元。

  律师提醒

  签租房协议要字斟句酌

  山东源来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说,市民因

房屋租赁协议出现纠纷的比较普遍,一旦因纠纷告上法院,租房协议上的白纸黑字将成为最直接、最重要的证据。该案中,李淑华就是因为协议上有关于她需要负责供电的责任,所以才会输了官司。

  市民在签订租房协议时最好字斟句酌,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或是承担不该自己承担的责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